附录 T:长柄武器 Appendix T: Pole Arm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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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译录原书印刷第 123–129 页。

为什么需要分类

中世纪使用过数量惊人的武器,而名称极不统一。连钉头锤与晨星这类易辨武器都常被误称,更不用说数十种长柄武器。钉头锤通常是短柄一体铸造、带凸缘头的武器;晨星则多是步兵使用的长木柄,顶端装有布满放射尖刺的木或金属头。

大多数中世纪武器源于猎具或农具,随着战争发展由简单形制演变为专门武器或组合武器。本文将长柄武器定义为装在棍棒末端的武器,是步兵武器;长柄提供先手距离和控制敌人的优势。18–21 英尺长的长枪是极端例子,但 5 英尺柄上装斧刃同样属于长柄武器。这里讨论的武器柄长均至少 5 英尺。

矛系

矛 Spear

矛就是安装在长柄顶端的匕首,主要用于刺击;若采用宽刃(“牛舌刃”),也能兼作切割武器。约 12 英尺长的矛常被称为梣木矛,达到这一长度后很容易与长枪混淆。

骑枪 Lance

骑枪是骑手携带的长矛。诺曼骑枪约 12 英尺,晚期平均约 14 英尺,冲锋时可使骑手在马头前获得约 10 英尺的触及。枪头会因对手护甲而变化,通常是骑兵武器而非真正的步兵武器。

长枪 Pike

没有硬性规定,但柄长至少 15 英尺的矛通常称长枪。它用来在远距离刺击,并以密集队形将敌人保持在外。刺针长枪是最常见形式之一;瑞士和德国长枪会以金属包住枪头以下约 2 英尺的木柄,以免敌人砍断枪头。

其他矛系武器

矛系的核心功能必须是刺击,而不能因为附带的钩或斧就错归别类。

  • 三叉枪 Spetum:锥形尖端两侧增添约 45° 向前的刃片,可偏转、钩住或夹持敌人;各类 corseque/korseke 属于同类。
  • 叉枪 Ranseur:中央长刃下方有向后弯的侧刃,可夹断或卸除敌人武器,也能将骑手拉下马。chauve-souris、ransom、rhonca、roncie、runka 等名称常指同类。
  • 党卫矛 Partisan:矛(常为牛舌刃)下方加一对小斧刃,兼具刺击、格挡和切割。后期“波希米亚耳勺”把斧刃改成穿刺尖,带有叉枪功能,因此常与三叉枪和叉枪混淆。

矛系因此包括普通矛、长矛/长枪、三叉枪、叉枪和党卫矛;本质都是坚固长柄上的匕首,再加提高效率的附属构件。

斧系

斧头有宽刃和窄刃两种基本形制,后者通常更厚;屠刀是适于军用的相关形式。斧系武器有时加矛尖,但主要用途仍是劈砍。

  • 长柄斧 Pole axe:任何斧头装在长柄上,以更早、更有力地打击敌人;可双刃、带背刺或顶部矛尖,仍然是斧。
  • 戟 Halberd:早期是凸面宽斧,斧头以适于撞击的角度安装;总长常达 8 英尺,顶部有长矛尖,后方有斜向或微弯的尖刺。矛尖用于保持距离和刺击,后刺用于穿透板甲,也可钩下骑手。瑞士和德国广泛使用并不断改良;许多书中的戟其实是花哨的阅兵武器,英国棕色 bill 除了背刺外几乎完全是戟。
  • 战斧 Bardiche:极宽重的斧,是长柄斧向长柄屠刀的过渡;刃长约 2–3 英尺以上,以一或两只环固定,常带锤头或尖刺。它笨重远胜戟,主要在东欧使用。

真正的斧系成员就是长柄斧、戟(可能包括棕色 bill)和战斧;长柄屠刀虽相近,也可视作长柄斧。

长柄屠刀系

农民很可能把屠刀绑在棍端以保护家人,从而产生了欧洲与不列颠广泛使用的武器。

  • 长柄镰 Fauchard:由镰刀或镰发展而来,弯刃兼作切割和刺击,但两者都不很出色,早期也缺少格挡、钩持和下马功能;后期加背钩,但很快被淘汰,长柄镰叉仍留存。
  • 长柄屠刀 Voulge:长柄末端的厚重屠刀能借杠杆劈穿护甲;简单形制没有保持距离的构件,加尖端后可兼作匕首,背部有尖刺或钩刺时称长柄钩屠刀。
  • 洛哈伯斧 Lochaber axe:早期与长柄屠刀相同,后期加顶钩或背钩,实质上与长柄钩屠刀难以区分。欧洲大陆称 voulge,苏格兰称 Lochaber axe,主要都用于强力劈砍。

刀、钩与叉

  • 长柄刀 Glaive:单刃刀装在棍端,是带刀刃的矛,兼具刺击与凸刃切割;刀刃逐渐增大后接近长柄屠刀,但仍缺乏钩、穿甲和下马能力,后来出现长柄钩刀。
  • 钩镰 Guisarme:由修枝钩发展而来,凸侧有锐利刃口,反向尖刺可穿甲,弯钩可拉骑手下马;但没有矛尖,只有一处穿刺构件,随后与其他农具组合。多数 couteau de breche 属此类,少数是长柄钩刀。
  • 钩镰 bill hook:英国 bill 与法国 guisarme 极为接近,但锐利的是凹钩边,通常以向前伸出的 L 形齿替代直背刺,略更有效。
  • 军用叉 Military fork:把干草叉拉直加固,形成两个强力穿刺尖,有时叉口再加第三短齿;缺点是对重甲穿透力不足。

特殊情况

连枷、晨星和长柄军用镐有时也被归入长柄武器,但属于边界案例。连枷原是木柄以转轴或链条连接木棍,骑手常用短柄带一两条链和铁球;农具被壮汉挥舞时破坏力很大。晨星是 3–5 英尺重木柄上装木、金属包覆且满布尖刺的筒、桶或截锥,也叫圣水洒器;较长者会加矛尖。长柄军用镐则是柄长至少 5 英尺的镐。

两种纯粹为战争设计的武器是:

  • 卢塞恩锤 Lucern hammer:近似戟,但顶刺更长,斧头改为带三齿的小锤;对重甲不如斧,14 世纪后被戟取代。
  • 乌鸦嘴 Bec de corbin:中世纪晚期至文艺复兴由骑士贵族使用,沉重的鸦嘴刃专为刺穿上层阶级的厚板甲设计,背有平锤或爪锤,末端短而像刀的尖刺。

组合武器

组合武器用附加部件弥补简单武器的缺陷,或增强已有优点。技术上有矛尖的长柄武器都可称组合武器,但因加矛尖太常见,分类时仍按主要功能归类;党卫矛主要用于刺击,仍列入矛系。

  • 长柄镰叉 Fauchard-fork:一种在镰刃背后加尖刺,另一种将镰刃反置使凹刃朝敌,杆端或刃上带尖刺。
  • 长柄镰钩 Fauchard-guisarme:镰刃背后加沉重钩,用于拉下骑手。
  • 长柄刀钩 Glaive-guisarme:在更长更重的长柄刀上加钩。
  • 钩镰屠刀 Guisarme-voulge:类似洛哈伯斧,但钩由屠刀本体形成;常有尖端或刺,尽可能兼具多种功能。
  • bill 钩镰 Bill-guisarme:通常具备尖锐矛/刺尖、大钩、背刺和多条锐刃;部分刀刃足够厚重,已接近长柄屠刀。它能刺、挡、切、穿甲、下马和劈砍,是除长枪和戟外持续最久的长柄武器;蝎子是其典型形制。

不要以附加部件命名主要武器。例如,党卫矛上的斧刃不能使它成为长柄斧,因为长柄长度与主要使用方式都表明它是刺击武器。辨识混合的长柄镰、长柄刀、屠刀、钩镰时,要观察柄长和刃形,从主要战斗用途判断名称。

长柄武器的目的,是让步兵能与骑兵抗衡。训练有素的瑞士方阵把长枪、戟/卢塞恩锤/晨星和弩/火绳枪大致按 40–40–20 混用,能轻易挡住欧洲骑兵。长枪最适合保持距离;瑞士长枪兵不把柄尾撑地迎接冲锋,而是抬高后段,使偏转的枪尖向下刺入骑手、坐骑或地面形成障碍。

其他长柄武器逐渐让位给长枪与戟:头部过重的武器不如长枪高效,柄太长则难以挥动;缩短后用于劈砍的武器又不如戟,或最终变得与戟无法区分。长柄武器的演化反映了中世纪护甲和战术的变化,也能帮助理解战斗结果。

参考书目

Charles Ashdown:《中世纪的护甲与武器》《英国与外国武器和护甲》;Charles ffoulkes:《护甲与武器》;C. W. C. Oman:《中世纪战争艺术史》;Niels M. Saxtorph:《早期武士与武器》《武器与护甲的使用》;《大英百科全书》第十一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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