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用护甲与武器(职业表 II) Armor and Weapons Permitted (Character Classes Table II)
UA · 玩家部分
| 职业 | 护甲 | 盾牌 | 可用武器 | 油 | 毒药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骑士 Cavalier | 任意¹ | 任意 | 任意¹ | 不可² | 仅限邪恶阵营 |
| 圣武士 Paladin | 任意¹ | 任意 | 任意¹ | 不可² | 绝不可用 |
| 牧师 Cleric | 任意 | 任意 | 棍棒、连枷、锤、硬头锤、长杖、套索、击昏棒、杖投石索 | 可 | 仅限邪恶阵营 |
| 德鲁伊 Druid | 皮甲或布甲 | 木盾 | 阿克里斯 aklys、棍棒、匕首、飞镖、绞索、锤、套索、击昏棒、投石索、弯刀、长矛、长杖、杖投石索、霍佩什镰形剑 khopesh、鞭 | 可 | 由地下城主决定 |
| 战士 Fighter | 任意 | 任意 | 任意 | 可 | 由地下城主决定 |
| 野蛮人 Barbarian | 任意³ | 任意 | 任意 | 可 | 由地下城主决定 |
| 游侠 Ranger | 任意 | 任意 | 任意 | 可 | 由地下城主决定 |
| 魔法师 Magic-User | 无 | 无 | 蒺藜、匕首、飞镖、小刀、投石索、长杖 | 可 | 由地下城主决定 |
| 幻术师 Illusionist | 无 | 无 | 蒺藜、匕首、飞镖、小刀、投石索、长杖 | 可 | 由地下城主决定 |
| 盗贼 Thief | 皮甲、镶钉皮甲、布甲或精灵锁子甲⁴ | 无 | 短弓、蒺藜、棍棒、手弩、匕首、飞镖、绞索、小刀、击昏棒、投石索、宽剑、弯刃刀、长剑、短剑 | 可 | 由地下城主决定 |
| 杂技盗贼 Acrobat | 同盗贼 | 无 | 同盗贼,另加套索与长杖 | 可 | 由地下城主决定 |
| 刺客 Assassin | 同盗贼 | 无 | 任意 | 可 | 可 |
| 武僧 Monk | 无 | 无 | 阿克里斯 aklys、投矛器 atlatl、手斧、博棍 bo stick、蒺藜、棍棒、任意弩、匕首、绞索、标枪、乔棍 jo stick、小刀、套索、任意长柄武器、击昏棒、长矛、长杖、弯刃刀 | 不可 | 由地下城主决定 |
| 吟游诗人 Bard | 皮甲、镶钉皮甲、布甲、环甲、精灵锁子甲或魔法锁子甲 | 无 | 棍棒、匕首、飞镖、绞索、标枪、小刀、套索、击昏棒、弯刀、投石索、长矛、长杖、混种剑、宽剑、弯刃刀、长剑、短剑 | 可 | 仅限邪恶阵营 |
关于职业表 II 的说明 Notes Regarding Character Classes Table II
- 骑士或圣武士不会穿皮甲、布甲或镶钉皮甲,因为这种衣着有失身份。同理,他们也不会使用通常与较低社会阶层联系在一起的长柄武器、射击武器及其他武器。详情见后文骑士说明。
- 骑士与圣武士不可在个人战斗中使用油,但可以在攻城战中使用。
- 野蛮人可以穿任何护甲;但若穿笨重或相当笨重的护甲,便不能享有该职业敏捷加值的全部好处。
- 盗贼若穿皮甲以外的任何护甲,施展某些盗贼职能的成功率必须作调整。详情见后文盗贼表 II。
通则 General Notes。 角色可以临时捡起并使用本职业不准使用的武器,但始终须承受该职业的不熟练减值;多职业角色采用其中最严厉的减值。角色不得留下、携带这种不准使用的武器,供日后再用。
身高不足 5 尺的角色,不能有效使用长弓或长度超过 12 尺的武器。体重不足 100 磅的角色,不能使用重弩、重量超过 200 金币重量的长柄武器,或双手剑。这些禁令优先于上一条通则;既然角色完全不能挥使这些武器,不熟练减值便无关紧要。
来源:UA · 译稿章节:可用护甲与武器(职业表 II)